一般認為世界上最早的紅綠燈出現在英國。1868年12月10日,英國機械師德·哈特設計并制造的一盞煤氣交通信號燈,燈柱高7米,身上掛著一盞紅、綠兩色的提燈,在燈的腳下,一名手持長桿的警察隨心所欲地牽動皮帶轉換提燈的顏色。而為什么用紅色和綠色呢?這與當時英國的文化有關系,當時穿著“紅裝”的女性表示已婚,而穿著“綠裝”的女士則表示未婚,因此紅色表示“請勿靠近”,而綠色則表示“可以靠近”。事實上,紅色和綠色燈光的穿透力很強,不容易發散,而且作為對立色的它們很容易被識別,也非常適合作為信號燈。
不過,最初的信號燈只有紅綠兩色,黃燈是后來在美國才出現。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后,美國迅速崛起,街道上的機動車越來越多,車速開始變快,紅燈前急速停下比較困難,所以就有人想到在紅綠燈中間加一個黃燈,表示“慎行”。很多中文資料中都提到黃色信號燈的發明者是當時在美國通用電器公司任職的中國人胡汝鼎。不過另有記載世界上第一盞紅黃綠三色、四方向的交通信號燈是在1920年10月投入使用的。
時至今日,無論最早的發明者是誰,交通信號燈都給社會帶來了秩序和便利,當然是要在你我都要遵守規則的前提下。